命名变量

您创建的变量和函数名称必须符合以下命名规则。

注意: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您创建的变量与统计分析或财务求解器使用的变量名称相同,则可能会出现错误。如果您开始输入当前问题中已经使用的变量名称,软件会以粗体显示该输入以告知您。

变量名称必须为 xxxxxx.yyy 两种形式中的一种。xxx 部分可以是 1 到 16 个字符。yyy 部分(如果使用)可以是 1 到 15 个字符。如果您使用 xxx.yyy 形式,则 xxxyyy 都需要;变量名称不能以句点“.”开头或结尾
字符可包含字母、数字和下划线字符 (_)。字母可以是英文或希腊字母(但不能为 Pp)、重音字母和国际字母。
不要从符号面板使用 cn 构建变量名称(例如, c1n12)。这些可能会显示为字母,但在内部会将其视为特殊符号。
您可以使用大写或小写字母。名称 AB22Ab22aB22ab22 均指同一变量。
您不能使用数字作为 xxxyyy 的第一个字符。
您可使用从 0 到 9 的数字、英文字母、a - z、拉丁和希腊字母(但不包括 p )作为下标(如 a2qa,或 h2o)。 若要在输入变量名称时输入下标,请选择数学模板或格式工具栏中的 。
请勿使用空格。
如果希望将变量视为复数,请使用下划线作为名称的最后一个字符。
CAS:如果希望将变量视为单位类型(例如, _m_ft),请使用下划线作为该名称的第一个字符。名称的其余位置不能使用下划线。
您不能使用下划线作为名称的第一个字符。
您不能使用预先分配的变量、函数或命令名称(例如,Ansmintan)。

注意:有关 TI-Nspire™ 函数的完整列表,请参阅参考指南

库文档和库对象有其他命名限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文档的“库”章节。

以下是一些示例:

变量名称

是否有效?

Myvar、my.var

My var、list 1

否。包含一个空格。

a, b, b12, b12, c, d

是。 注意变量 b12b12 是不同的。

Log, Ans

否。已预先分配给系统函数或变量。

Log1、list1.a、list1.b

3rdTotal、list1.1

否。xxxyyy 以数字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