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变量
您创建的变量和函数名称必须符合以下命名规则。
注意: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您创建的变量与统计分析或财务求解器使用的变量名称相同,则可能会出现错误。如果您开始输入当前问题中已经使用的变量名称,软件会以粗体显示该输入以告知您。
| • | 变量名称必须为 xxx 或 xxx.yyy 两种形式中的一种。xxx 部分可以是 1 到 16 个字符。yyy 部分(如果使用)可以是 1 到 15 个字符。如果您使用 xxx.yyy 形式,则 xxx 和 yyy 都需要;变量名称不能以句点“.”开头或结尾 |
| • | 字符可包含字母、数字和下划线字符 (_)。字母可以是英文或希腊字母(但不能为 P 或 p)、重音字母和国际字母。 |
| • | 不要从符号面板使用 c 或 n 构建变量名称(例如, c1 或 n12)。这些可能会显示为字母,但在内部会将其视为特殊符号。 |
| • | 您可以使用大写或小写字母。名称 AB22、Ab22、aB22 和 ab22 均指同一变量。 |
| • | 您不能使用数字作为 xxx 或 yyy 的第一个字符。 |
| • | 您可使用从 0 到 9 的数字、英文字母、a - z、拉丁和希腊字母(但不包括 p )作为下标(如 a2,qa,或 h2o)。 若要在输入变量名称时输入下标,请选择数学模板或格式工具栏中的 。 |
| • | 请勿使用空格。 |
| • | 如果希望将变量视为复数,请使用下划线作为名称的最后一个字符。 |
| • | CAS:如果希望将变量视为单位类型(例如, _m 或 _ft),请使用下划线作为该名称的第一个字符。名称的其余位置不能使用下划线。 |
| • | 您不能使用下划线作为名称的第一个字符。 |
| • | 您不能使用预先分配的变量、函数或命令名称(例如,Ans、min 或 tan)。 |
注意:有关 TI-Nspire™ 函数的完整列表,请参阅参考指南。
| • | 库文档和库对象有其他命名限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文档的“库”章节。 |
以下是一些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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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名称 |
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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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var、my.var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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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var、list 1 |
否。包含一个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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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b12, b12, c, d |
是。 注意变量 b12 和 b12 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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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已预先分配给系统函数或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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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1、list1.a、list1.b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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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dTotal、list1.1 |
否。xxx 或 yyy 以数字开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