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图形与几何设置
图形与几何的设置,可以控制信息在打开的问题以及后续新问题中的显示方式。自定义应用程序设置后,您的选项将成为图形与几何应用程序中所有工作的默认设置。
按照以下步骤更改图形与几何设置并将这些设置设定为所有新图形与几何文档和便签本的默认值。
| 1. | 打开已激活图形或几何应用程序的文档。 |
| 2. | 按 b 9(b > 设置)。 |
“图形与几何设置”对话框将打开。
| 3. | 按 e 可在设置列表中移动。单击 ¢ 打开下拉列表,查看每个设置的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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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 |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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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数位 |
自动 浮点 浮点 1 - 浮点 12 定点 0 - 定点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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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角度 |
自动 弧度 度数 百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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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何角度 |
自动 弧度 度数 百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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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 |
无网格 点网格 线纹网格 |
| 4. | 按 ¤ 查看值,然后按 x 或 · 选择值。 |
| 5. | 在对话框的下部,选择复选框以启用选项,或清除复选框以禁用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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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选框 |
选中后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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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隐藏绘图标签 |
绘图标签仅在将指针悬浮在图表上、选中或捕捉图表时才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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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坐标轴端值 |
在轴上可见的最小和最大值处显示数值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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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函数处理的工具提示 |
处理函数图像时显示有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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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查找关键点 |
在跟踪函数图像时,显示已绘制函数和对象的零点、最小值和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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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使几何三角形的角度为整数 |
在创建或编辑三角形时,将三角形的角度限制为整数值。此设置仅适用于几何角度单位设置为“度数”或“百分度”的几何视图。其不适用于“绘图视图”中的分析三角形或“几何视图”的分析窗口中的分析三角形。此设置不影响现有角度,基于以前插入的点来构建三角形时则不适用。默认情况下,此设置取消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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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点 |
在绘制时,将标注(A、B、..., Z、A1、B1 等)应用到点、线和几何图形的顶点。文档中各页的标注顺序都开始于 A。默认情况下,此设置取消选中。 注:如果使用现有非标注点创建新对象,在完成的对象中不能自动标注这些点。 |
| 6. | 请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 • | 要将设置仅应用到打开的文档,请单击“确定”。 |
| • | 单击“取消”关闭对话框,不做任何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