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變數
您建立的變數和函數名稱必須符合下列命名規則。
附註:萬一您建立的變數名稱與供統計分析或財務解題系統使用的變數名稱相同,可能會發生錯誤的情況。若您開始輸入在目前問題中已經使用的變數名稱,軟體會以粗體顯示該名稱,讓您知道這個狀況。
| • | 變數名稱必須使用 xxx 或 xxx.yyy 格式。xxx 部份可以使用 1 到 16 個字元。若使用 yyy 部份,則可以使用 1 到 15 個字元。若您使用 xxx.yyy 格式,則必須同時有 xxx 和 yyy;變數名稱不能以英文句號 “.” 開始或結束。 |
| • | 字元可由字母、數字與底線字元(_)組成。字母可以是美國或希臘字母(不包括 P 或 p)、重音字母和國際字母。 |
| • | 請勿使用符號小鍵盤中的 c 或 n 於變數名稱,例如,c1 或 n12。這些看起來可能像是字母,不過內部會視為特殊符號。 |
| • | 您可以使用大小寫字母。AB22、Ab22、aB22 和 ab22 這些名稱皆對應於相同的變數。 |
| • | xxx 或 yyy 的第一個字元不能使用數字。 |
| • | 可使用從 0 到 9 的數位、英文字母、a - z、拉丁和希臘字母(但不包括 p) )作為下標(如 a2,qa,或 h2o)。 若要在輸入變數名稱時輸入下標,請選擇數學範本或格式工具列中的 。 |
| • | 請勿使用空格。 |
| • | 若您希望變數被視為複數,請使用底線作為名稱的最後一個字元。 |
| • | CAS:若您希望變數為單位類型(例如,_m 或 _ft),請使用底線作為名稱的第一個字元。您不能在名稱中使用連續底線。 |
| • | 您不能使用底線作為名稱的第一個字元。 |
| • | 您不能使用預先指定的變數、函數或指令名稱,例如,Ans、min 或 tan。 |
附註:如需 TI-Nspire™ 函數的完整列表,請參考《參考手冊》。
| • | 資料庫文件和資料庫物件有其他命名規定。詳情請參考說明文件中的「資料庫」一節。 |
以下為部份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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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數名稱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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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var, my.var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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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var, list 1 |
否。包含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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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b12, b12, c, d |
是。 注意變數 b12 和 b12 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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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名稱已預先指定給系統函數或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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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1, list1.a, list1.b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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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dTotal, list1.1 |
否。xxx 或 yyy 的開頭為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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