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 [函數繪圖&幾何作圖] 設定
「函數繪圖幾何作圖」設定控制資訊在開啟的問題及後續新問題中的顯示方式。自訂應用程式設定時,您的選項會成為在函數繪圖&幾何作圖應用程式中所有工作的預設設定。
請完成下列步驟以更改 Graphs & Geometry Settings(函數繪圖&幾何作圖設定),並將這些設定設為所有新圖形與幾何文件以及速寫板的預設值。
| 1. | 開啟已啟動函數繪圖與幾何作圖應用程式的文件。 |
| 2. | 按 b 9(b > 設定)。 |
此時開啟 [函數繪圖&幾何作圖設定] 對話方塊。
| 3. | 按 e 在設定的列表中移動。按 ¢ 以開啟下拉功能表,以檢視每個設定值。 |
|
欄位 |
值 |
|
顯示位數 |
自動 浮點數 浮點數1 - 浮點數12 定位數0 - 定位數12 |
|
繪圖角度 |
自動 弧度角度 度數角度 梯度 |
|
幾何角度 |
自動 弧度角度 度數角度 梯度 |
|
格線 |
無格線 點格線 線紋格線 |
| 4. | 按 ¤ 檢視值,然後按 x 或 · 選取值。 |
| 5. | 在對話方塊的下半部,選取核取方塊以啟用選項,或清除核取方塊以停用選項。 |
|
核取方塊 |
選取後會進行的作業 |
|
自動隱藏圖表標籤 |
圖表標籤只會在游標移動至圖表上方、選取圖表或抓取圖表時顯示。 |
|
顯示座標軸端值 |
顯示座標軸上最小值與最大值的標示數值。 |
|
顯示函數操作的工具提示 |
當操作函數圖形時會顯示有用資訊。 |
|
自動尋找關鍵點 |
顯示已繪圖形函數的零點、最小值、最大值,以及追蹤函數圖時的物件。 |
|
強制使幾何三角形的角度為整數 |
在建立或編輯三角形時,將三角形的角度限制為整數值。此設定僅適用於幾何角度單位設定為 [度數] 或 [百分度] 的幾何檢視。其不適用於 [繪圖檢視] 中的分析三角形或 [幾何檢視] 的分析視窗中的分析三角形。此設定不影響現有角度,基於以前插入的點來構建三角形時則不適用。預設情況下,此設定取消選中。 |
|
標注點 |
在繪製時,將標注(A、B、..., Z、A1、B1 等)套用到點、線和幾何圖形的頂點。文件中各頁的標記順序都開始於 A。預設情況下,此設定取消選中。 注意:若使用現有非標注點建立新對象,在完成的對象中不能自動標注這些點。 |
| 6. | 請選擇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 • | 如要將設定只套用到已開啟文件,請按一下確定。 |
| • | 按一下取消關閉對話方塊,此動作不做任何變更。 |